近世代数乱编
我曾经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……
\mathscr P\!art\ 1 :抽象代数
\color{blue}\text{\bf 代数运算}
下面用
本质上是个映射,
需要定义值域
\color{blue}\text{\bf 运算律}
这一部分是大家在“具体代数”中已经熟知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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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 $(A\circ B)\circ C=A\circ(B\circ C)$ ,则称 $\circ$ 运算满足**结合律**。 -
若有 $A\circ B=B\circ A$ ,则称 $\circ$ 运算满足**交换律**。 -
若有 $A≠0,A\circ B=A\circ C\Rightarrow B=C$ ,则称 $\circ$ 运算满足**左消去律**。(我们消去了 $\circ$ 左侧的 $A$) 若有 $A≠0,B\circ A=C\circ A\Rightarrow B=C$ ,则称 $\circ$ 运算满足**右消去律**。(我们消去了 $\circ$ 右侧的 $A$) 运算不一定具有交换律,所以对消去律进行分类是必要的。 当运算具有交换律时,左右消去律总是同时满足或不满足(等价),此时统称为**消去律**。 -
若有 $C\otimes (A\oplus B)=(C\otimes A)\oplus(C\otimes B)$ ,则称 $\otimes$ 运算对 $\oplus$ 满足**左分配律**。 (我们将 $\otimes$ 左侧的 $C$ 分配给了右侧的 $A,B$ ) 若有 $(A\oplus B)\otimes C=(A\otimes C)\oplus(B\otimes C)$ ,则称 $\otimes$ 运算对 $\oplus$ 满足**右分配律**。 (我们将 $\otimes$ 右侧的 $C$ 分配给了左侧的 $A,B$ ) 当运算具有交换律时,两者等价,统称为**分配律**。
上面的定义均未说明运算所定义的集合,更严谨的表达为 : 运算
脱离所定义的集合,运算的性质只是空谈。
例 :在
\color{blue}\text{\bf 映射}
设
即 : 对于
也可以将
-
称 $\{(a_1,a_2...a_n)\|a_1\in A_1,a_2\in A_2,...a_n\in A_n\}$ 为集合 $A_1,A_2...A_n$ 的笛卡尔积。 记作 $A_1\times A_2\times...\times A_n$。 也就是从每个集合中各取一个元素形成有序多元组的集合。 **例** :若 $A=\{a,b,c\},B=\{1,2\}$ ,则 $A\times B=\{(a,1),(a,1),(b,1),(b,2),(c,2),(c,2)\}$。 - 小性质 : $|A\times B|=|A|\times |B|$ ,即计数的乘法原理。 -
若映射 $f$ 满足 $a≠b\Rightarrow f(a)≠f(b)$ 则称 $f$ 为单射。即不会有两个不同元素的像相同。 -
若映射 $f:A\rightarrow B$ 满足对任意 $b\in B$ 都存在 $a\in A$ 使得 $f(a)=b$,则称 $f$ 为满射。 即 $A$ 中元素的像布满整个 $B$。(值域是 $B$) -
即是单射又是满射的映射称为双射,又称为一一映射。可以认为是 $A$ 中元素和 $B$ 中元素的“匹配(配对)”。 - 小性质 : 若 $A,B$ 之间存在双射,则 $|A|=|B|$。构造双射进行转化是解决计数问题的重要手段。 -
定义和函数的复合相同。 - 性质 : 单射的复合仍是单射,满射的复合仍是满射,双射的复合仍是双射。 -
群论的一些基础知识就略去了,也可以见 群论小记。
\color{blue}\text{\bf 环和域 : 概论}
这一节一开始会有一点背书的感觉,是因为这些定义和性质还没有投入应用层,请耐心等待片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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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集合 $R$ ,以及运算 $+,\times$ ,若满足以下三条性质 : 1. $(R,+)$ 是交换群。 2. $(R,*)$ 满足封闭性和结合律。 3. 在 $R$ 中 ,$\times$ 对 $+$ 的左右分配律均成立。 则称 $R$ 关于 $+,\times$ 成环,记作 $(R,+,\times)$。 称加群中(而非乘群中)的单位元为 $0$ 元,加群中的逆元改称负元。(以免称谓不清) -
对于环 $(R,+,\times)$ , 若 $a\in R,n\in Z^+$ ,称 $\quad na=\overbrace{a+a+...+a}^{\text{共n个}} 为
a 的n 倍。若n\in Z^- 可以看作先数乘正数再取负元。容易验证数乘具有分配律等,(部分)交换律等运算律。
为了避免误会,代表“数”而非环中元素的符号可能会用
\color{blue}\text{蓝色} 来标记。 -
设 $R$ 是一个环,若 $a,b$ 是两个非零元,且 $ab=0$。 则称 $a$ 是左零因子, $b$ 是右零因子。若一个元同时为左右零因子,则简称为零因子。 **例** :在经典 $+,\times$ 下,$Z$ 没有 $0$ 因子,而 $Z_8$ 中有 $2*4=0\pmod 8$。 -
1. 若环中的乘法有交换律,则称为**交换环**。 定理 : 在交换环中,二项式定理成立。 (证明考虑归纳) 2. 若含有乘法单位元,则称为(含)**幺($y\bar{a}o$)环** 3. 若不含零因子,则称为**无零因子环** 定理 : 环不含零因子 $\Leftrightarrow$ 乘法消去律成立。 4. 同时满足上述三条,则称为**整环**。 5. **除环**需要满足下列两条性质 : 1. 是幺环。 2. 每个非零元都有逆元。 定理 : 除环是无零因子环。 证明 : 若 $a$ 可逆, 即存在 $b$ 使 $ab = ba = 1$。 若 $c$ 使得 $ac=0$, 则有 $c = bac = 0$。 类似的, 若 $ca = 0$, 有 $c = cab = 0$。 因此与可逆元相乘得 $0$ 的只有 $0$ , 即可逆元总不是零因子。 -
对于一个环,若其关于乘法成交换群,则称为域。 或者说,交换除环称为域。 不难感知,域的性质是非常好的,常见的一些运算律都可以放心大胆地使用。 下面是一些环分类的例子 : $$ \begin{matrix} &\text{交换环}&\text{幺环}&\text{无零因子环}&\text{整环}&\text{除环}&\text{域}\\ \\ Q,R,C&\sqrt{}&\sqrt{}&\sqrt{}&\sqrt{}&\sqrt{}&\sqrt{}\\ \\ Z&\sqrt{}&\sqrt{}&\sqrt{}&\sqrt{}&\times&\times\\ \\ \text{矩阵环}M_n&\times&\sqrt{}&\times&\times&\times&\times\\ \\ \text{同余系}Z_n&\sqrt{}&\sqrt{}&\times&\times&\times&\times\\ \\ \text{剩余类}Z_p&\sqrt{}&\sqrt{}&\sqrt{}&\sqrt{}&\sqrt{}&\sqrt{}\\ \\ \text{偶数集} 2Z&\sqrt{}&\times&\sqrt{}&\times&\times&\times\\ \\ \end{matrix} $$ **例** : 我们做题时,遇到 $F_p$ 下无 $w$ 的二次剩余的情况,往往会把数改造成类似复数的 $a+b\sqrt{w}$ 的形式。 此时 $R=\{a+b\sqrt{w}|a,b\in Z_p\}$ 关于模意义下的加乘是域。这个技巧又被称为扩域。 如 [P5320 [BJOI2019]勘破神机](https://www.luogu.com.cn/problem/P5320) -
- **定理** : 一个至少有两个元的无零因子**有限**环是除环。 **证明** : 该命题等价于 : (有限集合)满足封闭性,结合律,消去律的即是群。 设 $R=\{a_1,a_2,...a_n\}$ ,对于某个 $a\in R$ 构造 $aR=\{aa_1,aa_2,...aa_n\} 由消去律
a≠0,ab=ac\Leftrightarrow b=c 即a≠0,ab≠ac\Leftrightarrow b≠c 。所以aR 中元素是互异的。进一步地 ,|aR|=|R| 。由于封闭性,又有
aR\subseteq R ,所以aR=R 。这样,对于任意的
a\in R ,都存在1=aa_k\in aR ,即逆元。附 : 注意,对于无限集合便不能这么做,如
(Z,\times) ,满足封闭性,结合律,消去律,但不是群。- 定理 : 一个无零因子环中,所有(非零)元素在加法群中的阶都相同。
证明 : 设有
0≠a\in R ,且{\rm ord}(a)=k ,即{\color{blue}k}a=0 (数乘)对于另一个
0≠b\in R ,有({\color{blue}k}a)b=({\color{blue}k}b)a=0 。又因为无零因子,所以必然只有
{\color{blue}k}b=0 ,这说明{\rm ord}(b)|k 即{\rm ord}(b)\leq k 。反过来也有
{\rm ord}(a)\leq {\rm ord}(b) ,所以只能是{\rm ord}(a)={\rm ord}(b) 。这个统一的阶数称为特征。
所以,若特征为
p ,对于数乘运算有{\color{blue}k}a=({\color{blue}k\bmod p})a - 定理 : 若一个环的特征值有限,则必为素数。
证明 : (反证)若
{\rm ord}(a) 可以分解为n_1n_2\ (n_1,n_2>1) ,这说明{\color{blue}n_1}a≠0,{\color{blue}}n_2a≠0 。然而
({\color{blue}n_1}a)({\color{blue}n_2}a)=({\color{blue}n_1}{\color{blue}n_2}a)a=0a=0 ,结合无零因子性。这说明{\color{blue}n_1}a,{\color{blue}n_2}a 中至少一个为0 。- 定理 : 在一个特征为
p 的交换环中,有(a+b)^p=a^p+b^p 。
证明 : 使用二项式定理得:
(a+b)^p=\sum\limits_{i=0}^p\dbinom{p}{i}a^ib^{p-i} =a^p+b_p+\sum\limits_{i=1}^{p-1}\dbinom{p}{i}a^ib^{p-i} -
小结论 :对于素数
p 以及任意的i\in[1,p-1] ,都有p|\binom{p}{i} 即\binom{p}{i}\bmod p=0 。证明 :
\dbinom{p}{i}=\dfrac{p!}{i!(p-i)!} ,而显然i,p-i<p ,它们的阶乘必然不含因子p ,也就无法消掉上面p! 中的恰好一个因子p 。这样,后面的求和都数乘了
0 ,无贡献。 -
对于环
(R,+,\times) ,若有S\subseteq R 使得(S,+,\times) 是环,则称后者是前者的子环。类似地有子除环,子域等。
\color{blue}\text{\bf 多项式环}
摸爬滚打了一阵之后,对幂级数运算的合法性有了更深的的理解。
发现啥也看不懂,应用层断裂,这部分咕了。
\mathscr P\!art\ 2 :高等代数--多项式相关
这部分的东西就比较杂乱了,等到学的东西多了再来整理吧。
\color{blue}\text{\bf 分圆多项式}
众所周知,
能够推知
- 定义 :
对于复数
定义分圆多项式
-
定理 :
\prod\limits_{d|n}\Phi_d(x)=x^n-1 。证明 : 上式意味着
\prod\limits_{d|n}\Phi_d(x) 不重不漏地涉及了所有的n 次单位根。当复数
z 的阶为d 时,其是任意的kd 次单位根。所以,阶为
n 的因数的单位根必然是n 次单位根。另一方面,不难发现
|\Phi_d(x)|=\varphi(d) ,考察等式两边多项式的次数,可得\sum\limits_{d|n}\varphi(d) 和n ,两者已经相等,说明没有遗漏单位根。
由上述定理可得到一种
取对数可得
使用莫比乌斯反演